結論寫在最前面
第零小時,一則貼文出現。第七小時,轉發破千。第五十一小時,事情轉向。第七十二小時,討論量回到平常的兩倍以內。
七十二小時裡我們寫了四份聲明草稿,發出第五份。
真正讓事情停下來的不是聲明。是第四十九小時公開的那份檢驗報告與六張照片。
第零小時到第三小時
週五晚上八點十二分,一位消費者貼出照片,指出某道菜的食材與菜單標示不符。
八點四十分,客服看到,回報給店長。
九點十五分,店長打電話給營運主管。
九點半,我們接到電話。第一句問的是:菜單上寫的是什麼,實際進的貨是什麼,有沒有單據。
營運主管答不出來。這是第一個問題。
第三小時到第八小時
晚上十一點到凌晨兩點,三個人做一件事:翻進貨單。
十四個月的單據,找出該項食材的四十七筆進貨紀錄。
其中十一筆的品項與菜單標示不同。時間集中在三月到五月。
凌晨兩點二十分,我們知道消費者說的是對的。
同一時間,那則貼文的轉發破一千兩百。
第八小時到第十二小時
凌晨兩點半到六點半,第一份聲明草稿出來。
草稿的第一句寫:本公司對食材品質一向嚴格把關。
我們否決了。事情已經發生,第一句話寫過去的立場,讀者只會更生氣。
第二份草稿把第一句改成道歉,但把原因寫成供應商調度。
也否決了。把原因推給供應商,隔天供應商會發自己的聲明。
第十二小時到第二十四小時
週六早上八點,公司內部會議。八個人。
會議上做了三個決定。
第一個決定:先承認,不解釋。
第二個決定:把三月到五月的十一筆列出來,寫清楚影響哪幾道菜、哪幾個分店。
第三個決定:主動提供退費,不需要出示發票,講得出用餐日期與菜色就退。
第三個決定在會議上被反對兩次。反對的理由是會有人濫用。
營運主管算了一筆帳:三個月該品項的出餐數是四千一百份,全額退費的上限是一百二十三萬。
老闆說退。
第二十四小時到第四十小時
週六下午到週日凌晨,第三份與第四份草稿。
第三份太長,一千四百字。刪到六百字。
第四份加了法務要求的句子,讀起來變成免責聲明。拿掉。
第四十小時,最終版四百二十字定稿。四段。
第一段:承認,寫明日期區間與品項。
第二段:影響範圍,寫出四道菜與七家分店。
第三段:退費方式,寫清楚不需要發票。
第四段:後續動作,寫出三件事與完成日期。
第四十小時到第四十九小時
聲明沒有立刻發。
我們先做三件事。
第一件:把十一筆進貨單影本上的敏感資訊遮掉,掃描成 PDF。
第二件:送第三方檢驗,週六下午送件,週日下午拿到初步報告。
第三件:拍六張照片,拍現在的進貨、標籤、冷藏庫溫度計、當日的驗收表。
第四十九小時,這些東西備齊。
第五十一小時:轉折
週日下午三點,聲明、進貨單、檢驗報告、六張照片,同一時間發出。
發在官方帳號、官網公告頁、以及原始貼文底下的回覆。
第一則轉發的留言寫:至少他們把單據貼出來了。
兩小時後,最初發文的那位消費者更新了貼文,加上一段:品牌已經聯繫我,退費也處理了。
那則更新的觸及是原貼文的三成七,但轉發者的態度改變。
第五十一小時到第七十二小時
週日晚上到週一晚上。
退費申請一百七十三件,金額十九萬四。遠低於一百二十三萬的上限。
媒體詢問七則。統一由一位發言人回覆,回覆內容跟聲明一字不差。
週一晚上八點,社群討論量回到事件前的一點八倍。
三十天後的搜尋結果
事件後第三十天,搜尋品牌名的第一頁有兩則相關報導。
第三則的位置是品牌自己的公告頁。這一頁我們在第五十一小時就建立,網址固定,之後每次更新都在同一頁加日期。
第九十天,第一頁剩一則報導。公告頁還在。
固定網址的公告頁是這次做對的第二件事。
七十二小時裡學到的四件事
第一件:先確認事實,再決定語氣。前八小時全部用來翻單據。
第二件:不要在第一句話講自己一向如何。
第三件:證據比文字有效。四份草稿加起來的效果,不如一份檢驗報告與六張照片。
第四件:退費門檻放低。實際支出十九萬四,換回的是留言區的轉向。
事前應該準備好的三份東西
第一份:進貨與驗收的數位歸檔,可以在兩小時內調出任一品項的十二個月紀錄。
第二份:一頁的公告頁範本,網址固定,隨時可以發佈。
第三份:發言人名單與一句話原則。所有對外回覆與聲明一字不差。
這三份東西在平常做,成本是三天。在事發當下做,成本是七十二小時裡的四十九小時。
那四百二十字的實際結構
第一段八十字。開頭是道歉,接著寫三月十四日到五月二十九日這個區間,寫出品項名稱。
第二段一百三十字。列出四道菜的名稱與七家分店的地址。
第三段一百一十字。退費方式寫成三個步驟,含電話與線上表單,寫明處理天數是三個工作天。
第四段一百字。三件後續動作:每月第三方檢驗、菜單標示改版、驗收表上線。每一件後面寫完成日期。
四百二十字裡沒有一個形容詞。
內部那八個人的分工
一人負責翻單據。一人負責聯繫供應商。一人負責檢驗送件。一人負責寫聲明。一人負責客服話術。一人負責分店通知。一人負責媒體。老闆負責決定。
分工在第十二小時的會議上定下來,寫在白板上,拍照發給八個人。
第二十小時的時候有人重複去問供應商,被擋下來。同一個窗口只能有一個人。
沒有做的三件事
沒有刪留言。原始貼文底下的回覆全部保留。
沒有找寫手洗版。有廠商在第十小時主動來提案,被拒絕。
沒有在事件期間發任何促銷貼文。官方帳號從第零小時到第七十二小時只發了那一則聲明。
第三件最難執行。當週原本排了兩支新品貼文,全部往後延十天。
重點整理
七十二小時裡,四十九小時用來確認事實與備齊證據。
發出的是聲明加進貨單加檢驗報告加六張照片,四樣一起。
退費門檻放低,實際支出十九萬四,換回留言區的轉向與三十天後的搜尋結果位置。
延伸閱讀
同一組客戶身上的另一段紀錄,寫在回台之後刪掉六戶:那本記事本的七個欄位,決定最後買哪一間。
要先做完的那一件事,寫在面試的最後五分鐘:三個人問了同一個問題,結果不同。
同一個題目的另一組數字,寫在GA4 只看四個報表:一週一次、二十分鐘跑完的固定流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