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對方在做這個,我們也要做」是很多決策的實際起點。問題在於,你看得到的是對手的動作,看不到的是他的條件、成本結構與時間差。少了這三樣,同樣的動作會產生完全不同的結果。
先說清楚:研究對手是必要的,複製對手是危險的。兩者的差別在於,前者是理解對方為什麼這樣做,後者是直接搬動作。這篇處理的是後者的問題。
對手推出低價方案,你看到的是價格。你看不到的是他的成本結構、既有客戶基數、以及這個方案在他整體營收裡的角色。同樣的價格,對他可能是引流工具,對你可能是虧本。
要判斷一個動作能不能複製,必須先問:他做這件事的前提條件是什麼?我具備幾項?缺的那幾項,我要付出多少代價才能補上?
你觀察到對手的動作時,那個決定通常已經是三到六個月前做的。等你評估、規劃、執行完成,又過了三到六個月。這代表你進場的時間點,是對方決策後的一年。在變化快的市場,一年足以讓整個判斷失效。
更麻煩的是,如果對方發現這個做法無效而收手,你可能剛好在他退場時進場,還會誤以為市場空出來了。
客戶選擇的理由來自差異。當你的方案和對手高度相似時,客戶的判斷依據只剩下價格與既有關係,而這兩項通常對後進者不利。複製得越像,越是把自己推進最不利的比較框架。
對手的成功經常來自看不見的部分:內部流程、供應商關係、累積的資料、團隊的默契。這些不會出現在官網或廣告上,卻可能佔了成效的一大半。只複製看得見的部分,等於只搬了外殼。
第四項最少人做,卻最有價值。一個被停掉的產品線、一個消失的方案、一個改回去的定價,這些都代表對方已經替你測試過一次,而且付了學費。
五個步驟通常一小時之內可以做完,而它能擋掉大部分「因為對手在做所以我們也要做」的決定。關於對手動作的系統化解讀,站內的 定價頁的版本差異 與 官網改版解讀 提供了實際案例。
有一種情況跟進是合理的:對方驗證了一個你原本就想做、但不確定市場接受度的方向。這時候跟進的是「市場需求存在」這個資訊,而不是對方的執行方式。你仍然應該用自己的條件設計做法。
某家客戶看到對手推出免費試用,內部立刻決議跟進。我們跑完那五個步驟之後,發現三件事:對手的免費試用只開放給既有客戶的推薦名單、他的產品可以自助上手而客戶的產品需要導入協助、以及他的客服團隊是客戶的三倍。
三個前提條件,客戶一個都不具備。如果直接跟進,結果會是大量沒有導入能力的試用者湧入,客服無法負荷,最後留下的是負面體驗。最後的做法改成:針對既有客戶推出功能試用,範圍小、可控、也符合自己的條件。
那家對手的免費試用在七個月後停掉了。我們回頭去看,發現他同時把客服團隊縮編了。這兩件事放在一起,說明免費試用帶來的支援成本可能超出預期。如果當初跟進,客戶會在同一個坑裡多花七個月。
這也是為什麼建議記錄對手做了又收手的東西。那是一份已經有人付過學費的清單,而且通常沒有人會主動告訴你。
欄位五個:對手做了什麼(只寫事實)、可能的三種目的、每種目的需要的前提條件、我方具備哪些條件、以及結論(複製、部分借鏡、或只提取判斷)。五欄,一小時內可以填完。
結論欄大部分時候會落在「只提取判斷」。這不是消極,而是務實,你能從對手身上學到的,主要是他對市場的判斷,而不是他的執行方式,因為執行方式高度依賴他的條件。
對手的動作值得認真對待的情況有三種:他取得了你缺乏且難以取得的能力、他鎖定的是你最主要的客群、或者他的動作連續三季朝同一個方向累積。
三種情況的共同點是它們改變了競爭的結構,而不只是增加一個新的做法。這時候需要的不是跟進,是重新檢視自己的差異化基礎,那個基礎是否仍然成立、是否需要調整。
反過來,單次的、實驗性的、與你的客群無關的動作,多數不值得反應。分辨這兩類,是競業分析最核心的判斷。
最後一個提醒:對手的存在最大的價值,是替你驗證了市場的某些假設。把注意力放在他驗證了什麼,而不是他做了什麼,你會得到有用得多的資訊。
最後說一句抄襲之外的話:看對手不是為了做一樣的事,而是為了確認自己的差異值不值得堅持。當你發現對手的做法你怎麼看都不順眼,通常代表你們服務的其實不是同一群人,這時候貼上去反而是失分。真正該從對手身上學的是他們的節奏與紀律,例如多久更新一次、怎麼維持一致性,這些方法論可以借,內容與定位還是得自己長出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