顧問手記

我拒絕過的三個案子,和它們後來的下場

接案的能力決定收入上限,拒案的能力決定這間顧問所能活多久。這篇寫三個我推掉的委託,以及後來我從各種管道陸續聽到的結果。

我把拒絕過的案子記在同一個檔案裡,每筆只寫三行:什麼產業、對方想要什麼、我為什麼不接。到今天累積了四十幾筆。會做這件事是因為早年我拒絕得很隨性,憑當下的感覺,事後也說不清楚判斷依據,導致同一類型的案子第二次找上門時,我又得從頭猶豫一次。寫下來之後才發現,被我推掉的案子高度集中在三種型態。

第一個:想買結論的案子

那是一間準備赴海外設點的餐飲品牌,內部已經選定城市,找我做的是市場評估報告。第一次會議談到一半,對方負責人說了一句話:「報告出來之後要能拿去給董事會,讓他們安心。」我問,如果評估結果是不建議去呢。他愣了一下,說那我們再討論。

這句「再討論」就是我不接的原因。他要的不是判斷,是背書。這種案子最危險的地方不在於你可能被迫寫出違心的結論,而在於報酬結構會誘導你自己說服自己,當客戶明確表達他想要什麼答案,而你的尾款綁在交付之後,人性會替你找到理由把論述往那個方向偏一點點。偏一點點不會被抓到,但那條線一旦越過,你就不再是顧問了。

後來聽說他們找了另一家做完報告,順利開了第一家店,撐了十四個月收掉。我不認為那份報告要負全責,但我確定那份報告沒有攔住任何東西。

第二個:範圍講不清楚的案子

一間本地零售集團要做競業分析,窗口很客氣,預算也給得爽快。問題出在範圍。我問要分析幾家競爭對手,他說主要的幾家,我問是哪幾家,他說這個可能要看分析的過程再決定。我又問交付形式,他說先看看你們的建議。

我做了一件現在回想起來很有用的事:我請他用一句話說完,這份報告交出去之後,他要拿它去做什麼決定。他答不出來。不是不願意講,是真的還沒想清楚。

範圍講不清楚的案子,失敗模式是固定的。前期看起來很順,因為雙方都在自己的想像裡工作;到了交付前兩週,對方開始說「我以為也會包含」,你開始說「這部分當初沒有談到」,然後關係就壞了。壞掉的不只是這個案子,還有轉介的可能。

我給了他一個免費的建議:先自己花兩個小時,把要用這份報告回答的問題寫成三題,寫完再來找任何顧問都可以。他沒有再回來。半年後我從同業那裡聽說這個案子換過兩家廠商,都做不完。

第三個:我能力不夠的案子

這個最難承認。一間製造業客戶要評估東南亞某國的廠區選址,涉及當地的土地法規、勞動條件與供應鏈配套。海外房地產我熟,工業用地的法規細節我不熟,而且那個國家我沒有可以隨時打電話確認的在地窗口。

我當時很想接,因為金額是那年最高的一筆,而且我知道以我的學習速度,三個禮拜可以把公開資料讀到能講得很像樣。問題就在「很像樣」。客戶要拿這份評估去決定一筆八位數的投資,而我交出去的東西會是一個讀了三週資料的人寫的,不是一個踩過那塊地的人寫的。這兩者在紙上看起來差不多,在後果上差很多。

我推掉的時候把理由講得很白:這個題目我做得出報告,但我做不出判斷。對方沉默了幾秒,然後說謝謝你直說。一年多以後,同一間公司拿另一個案子回來找我,是他們原本就熟悉的市場。窗口在信裡提了一句,說那次的拒絕是他決定再找我的原因。

三種型態之外的灰色地帶

上面講的三種是清楚的。實務上更多的是灰色案子:對方有真的問題要解,範圍也講得出來,但某個環節讓我不安。這種時候我不會直接拒絕,我會提一個縮小版的提案。

舉例來說,有一間想擴張門市的品牌來找我做選址評估,我感覺到他們內部對於要不要擴張本身還沒有共識。我沒有接原本的案子,而是提議先做一次半天的內部釐清,把決策條件談出來再說。費用是原案的五分之一。談完之後他們決定當年不擴張,這個案子自然也就不存在了。

從收入看這是虧的,從關係看不是。三年之內那間公司回來找過我兩次。我想說的是,拒絕不是只有「接」跟「不接」兩個選項,中間還有「先做小一點的那件事」,而多數時候那才是對方真正需要的。

被拒絕之後對方的反應,本身就是資訊

我留意過一件事:被我推掉的客戶,反應大致分兩類。一類會追問為什麼,聽完之後即使不合作也會道謝;另一類會立刻問「那你有沒有推薦的人」,語氣是趕著把這件事交出去。

第二類的案子後來幾乎都做得不順。原因不難理解:他們要解決的是「這件事有人在做」的焦慮,不是問題本身。這種需求交給誰做都一樣,因為驗收標準不存在。

所以現在我拒案的時候會刻意把理由講完整,一方面是禮貌,一方面是我在觀察對方怎麼接住這個理由。這比任何背景調查都有效。

拒案真正的成本

談拒案很容易談成一種姿態,好像顧問就該清高。我想講得實際一點:拒案是有成本的,而且成本不對稱。

  • 立即成本是明確的,就是那筆收入,以及對方可能不再回頭。
  • 延遲收益是不確定的,可能三個月後有轉介,也可能什麼都沒有。
  • 但接錯案子的成本是複利的:它佔掉的不只是那三個月的工時,還有那三個月裡你本來可以接的其他案子,以及交付品質不好之後的口碑折損。

所以我的判斷標準不是「這個案子好不好」,而是「這個案子壞掉的時候,會壞成什麼樣子」。如果最壞的情況是雙方不歡而散但各自止損,那可以談;如果最壞的情況是我交出一份會誤導對方做出重大決定的東西,那不管金額多少都不接。

一個可以直接用的過濾句

如果你也在接案,我把我現在固定會問的一句話給你:「這份交付出去之後,你會拿它做什麼決定?」

這句話的好處是它同時篩掉三種案子。想買結論的人會閃避,因為他要的決定已經做完了;範圍不清的人會答不出來,因為他還沒想到那一步;而你自己在聽對方回答的過程中,會很清楚地感覺到這個決定的重量,超不超過你能承擔的範圍。

問完之後如果三秒內沒有得到一個具體的答案,我通常會把這次會議改成釐清需求,而不是報價。有時候釐清完就成案了,有時候釐清完雙方都發現不用做,那也是一種好結果。

寫在最後

我不認為拒案是什麼值得誇耀的事。每一次推掉,我都會在當週的現金流表上看到那個缺口。但做了幾年之後有一件事變得很清楚:一間只賣判斷的顧問所,最值錢的資產是「他說可以就是真的可以」這件事在客戶心裡的份量。這個份量沒有辦法靠接案累積,只能靠拒案守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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