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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外建案保留金該由誰收、放在哪裡:開發商、仲介與買方的三方觀點

同一筆保留金,三個人看到的是三件事。開發商財務看到的是銷控,仲介老闆看到的是業績,買方看到的是一筆即將匯到陌生帳戶的錢。

海外建案的保留金,應該由誰收取、存放在哪裡?

原則上由合約的相對人或當地法規認可的第三方保管帳戶收取,不經過業務個人,也盡量不停留在中間通路的一般營運帳戶。不論由誰收,買方都應在匯款前拿到一頁書面說明,寫明收款主體、帳戶性質、款項用途、保留期限與退還條件。各地對預收款項的保管另有規定,具體安排需由當地持牌律師確認。

保留金是指買方在正式簽約前,為保留特定戶別而支付的款項。它的金額通常不大,卻是買方第一次把錢交出去,也是公司第一次被檢驗。以下分三方來看。

開發商財務怎麼看保留金?

開發商在意三件事:款項可辨識、戶別不重複、帳務對得起來。

可辨識是指每一筆入帳都對得到一位買方和一個戶別。跨境匯款常見的問題是匯款人名稱與買方不同,或是附言空白。財務部門收到一筆不明款項,要花好幾天追。所以開發商希望買方依指定格式填寫附言,並在匯款後提供水單。

戶別不重複,靠的是銷控表與入帳時間的連動。兩個通路在同一天各收了一筆同戶別的保留金,誰先誰後,要有明確規則。

開發商通常傾向款項直接進自己或保管機構的帳戶。經過通路代收,等於多了一層對帳,也多了一層通路出狀況時的風險。

仲介公司的老闆怎麼看保留金?

仲介公司在意的是成交的確定性與自己的角色不被跳過。

買方當面表示要保留,最快的做法是現場刷卡或轉帳給仲介公司,再由公司統一匯給開發商。老闆喜歡這種做法,因為買方的決定當場落地,業績也算得清楚。

代收的代價是責任。款項在仲介帳戶裡的那幾天,匯率變了算誰的?買方反悔要退,開發商還沒收到,誰來退?仲介公司如果同時代收多個建案的款項,又沒有分開記帳,一旦資金周轉出問題,買方的錢就混在裡面。

我們在會議上會問仲介老闆一個問題:如果明天有買方問你,他的保留金現在在哪一個帳戶,你能在五分鐘內拿出證明嗎?答不出來的公司,不適合代收。

買方看到的是什麼?

買方看到的是不對稱。他對建案所在地的制度不熟,分不清收款的是開發商、通路還是某個他沒聽過的公司。

買方實際會問的問題很具體:

  • 這個帳戶是誰的,跟合約上的賣方是同一個名字嗎
  • 錢匯過去之後,我會拿到什麼憑證
  • 如果我之後不買,錢退不退、退多少、多久退、退到哪裡
  • 保留期間這一戶真的不會賣給別人嗎
  • 匯款手續費和匯差誰負擔

這五題,業務口頭回答沒有用。買方回家後要跟家人交代,他需要一張可以拿出來的紙。很多公司有完整的合約,卻沒有這一頁給簽約前階段用的說明。

三種收取方式各有什麼取捨?

把三方的考量放在一起,常見的收取方式有三種。

  1. 買方直接匯入開發商指定帳戶:對帳最單純,買方與合約相對人直接往來,缺點是跨境匯款耗時,保留的確認較慢
  2. 匯入當地法規認可的第三方保管帳戶:款項與開發商及通路的營運資金分離,對買方保障較清楚,缺點是開戶與撥付有程序與費用,並非每個市場都有
  3. 由仲介或代銷代收後轉付:買方操作最方便,缺點是多一層資金停留與責任,需要嚴格的分帳與時限規範

沒有一種方式在所有市場都最好。當地法規如果指定了預收款的保管方式,就照規定走,其餘的討論都在規定之內進行。這一點要由建案所在地的持牌律師說明,銷售團隊不自行解讀。

如果公司選擇第三種,至少要做到四件事:設立與營運資金分開的專用帳戶、訂出轉付的最長天數、每筆款項開立載明代收性質的收據、定期由會計人員核對餘額與明細。

收據上應該寫什麼,才算對買方交代清楚?

收據是買方手上唯一的證明。很多爭議來自收據只寫了金額和「訂金」兩個字。

  • 付款人與買方姓名,兩者不同時註明關係
  • 收款主體的全名及其在交易中的角色
  • 款項名稱與性質,例如保留金,並說明是否屬於合約價金的一部分
  • 對應的建案、戶別與保留期限
  • 金額與幣別,以及匯費、匯差的負擔方式
  • 退還條件與作業天數的文件索引
  • 經手人與開立日期

「訂金」、「定金」、「保留金」、「意向金」在不同地區的法律效果可能不同。公司要先請律師確認當地用語的意義,再統一內部名稱,業務不可以隨口混用。

退還流程怎麼設計,三方才都能接受?

退還流程要回答四個問題:什麼情況可以退、退多少、多久退、怎麼退。

開發商希望有明確的截止點,逾期不簽約就釋出戶別。仲介希望不要由自己墊款。買方希望不需要一再催促。三者可以共存,前提是事前寫明。

實務上最容易卡住的是「多久退」和「退到哪裡」。跨境退款要經過銀行審核,原路退回時可能遇到買方帳戶資訊不全。公司應在收款時就請買方確認退款帳戶資料,並在說明書上寫明從買方提出申請到公司發出退款指示的天數。銀行處理時間公司無法控制,要另外說明。

匯差是另一個常見爭點。買方匯出時與退回時的匯率不同,收到的本國貨幣金額會有差異。說明書要寫明退還以哪一種幣別計算,匯差與手續費由誰負擔。

一頁保留金說明書應該長什麼樣子?

綜合三方需求,我們建議把上述內容收成一頁,在買方匯款前交付並請其確認已閱讀。

  1. 這筆款項是什麼、不是什麼
  2. 收款帳戶屬於誰、屬於哪一種性質的帳戶
  3. 匯款時附言怎麼寫、匯款後要提供什麼
  4. 保留的戶別、期限與期限內公司的承諾
  5. 期限內外各種情況的退還條件
  6. 退還的幣別、天數、費用負擔
  7. 有疑問時的聯絡窗口,以及建議買方自行諮詢當地持牌律師的提醒

驗收標準只有一條:把這一頁交給一位不在業內的朋友,請他讀完後回答買方那五個問題。答得出來就可以用。

通路超過一家時,保留的先後順序怎麼判定?

多通路同時銷售時,最容易出事的是同一戶被兩位買方各自保留。兩邊的業務都說自己先收到款,兩位買方都拿著收據。

事前要訂一條所有通路都簽認的判定規則,並寫進保留金說明書。常見的基準有三種:以開發商銷控系統登錄的時間為準、以款項實際入帳的時間為準、或以買方簽署保留單的時間為準。三種各有道理,重要的是只選一種,而且買方在匯款前就知道。

我們傾向建議以銷控系統的登錄時間為準,再搭配一個入帳期限,例如登錄後數個工作天內款項未到即自動釋出。這樣通路在收款前必須先查詢並鎖定戶別,買方匯款時已經知道那一戶暫時是他的。

規則之外還要約定落選一方的處理方式。款項如何退還、多久退還、是否提供其他戶別的優先選擇,都要寫明。事後才協調,兩位買方之中一定有一位認為公司偏袒另一方。

這些做法在什麼情況下不適用?

建案所在地法規已經強制規定預收款的保管機構與撥付條件時,企業沒有選擇收取方式的空間,本文的比較只能用來向買方解釋制度。成屋的即時交易通常直接進入簽約與交割程序,沒有保留金階段。以虛擬資產或非銀行管道收付款項,牽涉另一層監管與洗錢防制要求,不在本文討論範圍,需由相關專業人士評估。本文談的是流程與揭露的設計,款項的法律性質與稅務處理仍要交給當地持牌律師與會計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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