顧問手記

顧問案開工第一天做什麼:付款確認後八個工作小時的逐時紀錄

早上九點十二分,付款通知進來。接下來的八個小時,我一行分析都沒有寫。很多人以為開工第一天該衝進度,我的第一天全花在讓後面十四天不出亂子。以下照時間順序記錄

顧問案開工第一天最應該完成哪些事

第一天應該完成五件事:寄出開工確認訊息、送出資料索取清單、建立案件資料夾與紀錄表、寫下初始假設、排定查核日與交付日。這五件事都不產出分析內容,但少了任何一件,後面的工期就會在某個時間點補繳代價。

開工,在我們的定義裡是款項入帳確認的那一刻。我們先付款後開工,工作天從入帳的下一個工作日起算,入帳當天則用來做準備。以下紀錄的就是這個準備日。

這次的委託方是一家經營自助洗車站的公司,委託一份競業情報書,比較對象是同一區域的四家業者,約定十五個工作天。細節已去識別化。

上午九點到十點:寄出開工確認訊息並等待回覆

九點十二分收到付款通知。我先核對金額與付款人名稱,確認與報價一致。九點二十分開始寫開工確認訊息。

這則訊息有固定的六個段落。

  1. 委託的問題:用一句話寫出這份報告要回答什麼
  2. 範圍:比較對象的名單、分析面向、資料期間
  3. 不包含的項目:明列三到五項最容易被誤會在內的工作
  4. 交付物與交付工作天:會收到哪些文件,第幾個工作天交付
  5. 修訂與更正規則:包含幾個修訂回合,如何提出
  6. 聯絡方式與回覆時限:雙方的窗口,一般訊息多久內回覆

內容在付款前都談過,這裡是把散在對話裡的共識集中成一則。九點五十分送出,最後一句請對方回覆「確認」兩個字。

第三段最花時間,也最值得花。這次我列的不包含項目是:不做實地訪查、不訪談對手的員工或客戶、不評估加盟合約條款、不提供展店地點建議。每一項都是我預期客戶中途可能會問「順便可以嗎」的事。

十點零五分對方回覆確認。我把這則訊息與回覆另存一份到留存區。之後十五天,只要對範圍有疑問,我打開的就是這一份。

上午十點到十二點:送出資料索取清單並建立案件資料夾

十點十分開始寫資料索取清單。這個案子我需要客戶提供四類資料。

  • 自家各站點的服務項目與現行價目
  • 過去兩季客戶詢問與客訴的文字紀錄,請先去除個人資料
  • 客戶自己認定的主要對手與原因,各一句話
  • 這份報告預計在哪個場合、哪一天使用

每一項我都寫明用途與期限。寫用途是因為客戶知道為什麼要給,才會給得完整。期限訂在第三個工作天結束前,並註明逾期會順延交付日幾天。

第四項不算資料,但我放在這裡問。客戶回答的使用日期如果比交付日早,我當天就要調整,不能等到最後一週。

十一點開始建資料夾。我的結構每個案子都一樣,分五層:確認紀錄、客戶提供的資料、公開來源、工作筆記、交付物。固定結構的好處是結案清理時不必找,哪一層要刪、哪一層要留,位置都是確定的。

同時建立兩張表。一張是資料索取紀錄,欄位是項目、索取日、收到日、提供人、機密程度。另一張是來源紀錄,之後每查到一個公開來源就填一列,欄位是內容摘要、出處名稱、查閱日期、可信度分級。

十一點五十分,兩張空表建好。這個上午沒有產出任何客戶看得見的成果,我對此並不焦慮。早年我會在第一天就急著寫出幾頁東西,想證明錢沒有白付,那幾頁後來多半被刪掉。

下午一點到三點:寫下初始假設與我預期會被推翻的地方

午休後做第一天最重要的一件事:在看任何資料之前,寫下我現在怎麼想。

初始假設,指的是顧問在研究開始前,對問題答案的直覺看法。每個顧問開工時腦中都有,差別只在有沒有寫出來。寫出來,才看得見它如何影響後面的取材。

我寫了六條。舉其中三條為例。

  • 假設一:這個區域的競爭主要在價格,各家服務內容差異不大
  • 假設二:對手的會員儲值方案是留住回頭客的主要工具
  • 假設三:客戶認定的四家對手裡,至少有一家其實服務的是不同客群

每一條後面我補兩個欄位。第一個是「什麼證據會推翻它」。例如假設一,如果發現某一家的價格明顯較高但評論數與回訪跡象不輸別人,價格主導的說法就站不住。第二個是「我希望它是真的嗎」。這一欄是寫給自己看的,用來標記哪幾條我有偏好。

有偏好的假設最危險。假設三是我自己覺得有洞見的一條,如果成立,報告會很漂亮。我在旁邊註記:查證這一條時,先找反對的證據。

兩點四十分寫完。這份假設清單不交給客戶,但會留到結案。交付前我會拿它與最終結論逐條比對,被推翻的假設要在報告裡交代,那常常是客戶最感興趣的段落。

下午三點到五點:排定日期並檢查與其他案件的衝突

三點開始排時程。我不是從第一天往後排,而是從交付日往回推。

  1. 交付日:第十五個工作天
  2. 最後查核日:第十四個工作天,整天只做來源核對與通讀
  3. 初稿完成日:第十二個工作天,留一天冷卻再回頭讀
  4. 判斷收斂日:第九個工作天,這天之後不再新增資料來源
  5. 資料收齊日:第三個工作天,客戶資料的期限

判斷收斂日是我後來才加的節點。沒有這一天,蒐集資料的階段會無限延伸,永遠有下一個來源可以看。訂下日期之後,第九天以後發現的新資訊只記入待追蹤清單,除非它直接推翻主要結論。

排完之後,把這五個日期與手上另外兩個案子的時程疊在一起看。這次發現第十四個工作天與另一案的查核日撞在同一天。兩個查核擠在一天,兩份都會查得草率。我把另一案的查核往前挪一天,那個案子還在初期,調整不影響任何承諾。

四點二十分,我傳了一則短訊息給客戶,告知三件事:資料索取清單已寄出與期限、下一次主動回報進度的日期、交付日。四點四十分做當天的收尾,把今天完成的五件事記進工作筆記。

第一天刻意不做的三件事

同樣重要的是哪些事我沒有做。

  • 不開始查對手的資料。範圍剛確認,客戶的資料還沒到,這時查到的東西會把我的注意力帶往公開資料最多的那一家,而不是最重要的那一家
  • 不寫報告的任何段落。第一天寫的文字會成為之後捨不得刪的包袱
  • 不向客戶分享任何初步看法。初始假設還沒有被檢驗,說出口之後,客戶會記住它,而且會拿它與最終結論比較

第三項我違反過。有一次開工當天,客戶問我初步感覺如何,我隨口說了一個方向。兩週後報告的結論相反,客戶第一個問題是:你們一開始不是說另一邊嗎?我花了半頁解釋為什麼改變看法。那半頁本來不必寫。

這份第一天流程不適用的情況

工期在五個工作天以內的短案,花一整天做準備不成比例。短案我會把五件事壓縮到兩小時,初始假設只寫三條,其餘照做。

履歷重構的第一天結構不同。重點在閱讀當事人填寫的經歷問卷與目標職缺,初始假設換成「我認為他最被低估的三段經歷」,資料夾與時程的做法則相同。

客戶有緊急狀況、需要在當天拿到方向時,這套流程不適用。那種情況要先談清楚,當天能給的只是未經查核的初步看法,並且以文字註明限制。我們多數時候會建議對方,緊急的事不適合用這種服務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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