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件人:所有承辦交付的同仁與合作夥伴。主旨:修訂回合的計算方式。起因是上一季有兩個案子,客戶與我們對「還剩幾次修改」的認知不同。以下規則自下一個開工的案子起適用
一個修訂回合,是客戶在期限內把意見彙整成一份、一次提出,我們修改後交回一個新版本。更正我們自己的錯誤不算回合,澄清既有內容不算回合,超出原始範圍的新需求也不在回合裡處理。只有在範圍內、因客戶判斷不同而調整內容,才計入修訂回合。
修訂回合,指的是交付後客戶提出意見、顧問據以修改的一次完整往返。我們的標準服務包含兩個修訂回合。這份備忘要統一的是:什麼算一次。
上一季的兩個案子,問題出在同一處。
第一個案子的委託方是一家做二手精品鑑定的公司。交付後一週內,窗口分七次傳來意見,每次一到三條。承辦同仁每收到一次就改一次,交回七個版本。第八次意見進來時,同仁回覆修訂次數已用完。客戶很錯愕,他認為自己只是陸續補充,從頭到尾是同一輪。
第二個案子相反。一位委託履歷重構的研發主管指出,我們把他的任職年份寫錯了一年。同仁修正之後,在紀錄上記了一個修訂回合。客戶後來想調整自我介紹段落的語氣,被告知只剩一次機會。我們自己的錯誤,用掉了客戶的額度。
兩件事的責任都在我們。規則沒有寫清楚,承辦人只能各自解讀。客戶沒有做錯任何事。
從現在起,收到任何交付後的意見,承辦人先分類,再處理。分類結果要寫在回覆的第一行,讓客戶知道我們怎麼歸類。
分類的判斷依據是付款前的範圍確認訊息。承辦人不要憑印象,每次都把那則訊息打開對照。
更正與修訂最容易混淆。判斷方法是問:如果客戶沒有提,這個地方本來就該改嗎?本來就該改的是更正。有一種情況要特別注意,我們的資料來源過時,導致事實不正確,這也算更正,即使我們當時查到的確實是那樣。
修訂與新增的界線在範圍。客戶說「第三章可以多談談價格嗎」,價格本來就在範圍內,這是修訂。客戶說「可以加一家比較對象嗎」,比較對象的數量在範圍確認時已定,這是新增。
回合的計算單位是版本,不是訊息則數。規則如下。
第二條是針對鑑定公司那個案子改的。承辦人收到第一則意見時,回覆一句固定的話:收到,這一則已記錄,我們會等您的意見到齊後一併修訂,期限是某月某日,如果已經齊全請告訴我們。
客戶內部有多位讀者時,意見常常互相矛盾。業務主管要加強某一段,財務主管要刪掉同一段。我們不替客戶裁決。承辦人把矛盾的兩條並列回傳,請窗口確認以哪一條為準,確認之後才開始修訂。這段等待時間不計入我們的五個工作天。
七個工作天內客戶沒有任何回覆,承辦人在第五個工作天提醒一次。期限過後仍無回覆,視為該回合無意見,但更正與澄清的權利不受影響,客戶隨時可以提。
每一個修訂版都要附對照表。客戶不應該自己去比對兩個版本哪裡不同。
未採納這一欄一定會用到。客戶要求把「建議暫緩」改成「建議積極推進」,而證據不支持,我們不改。我們可以調整措辭的輕重,可以補上客戶提供的新事實後重新判斷,但不因為對方希望而改變結論。原因要寫清楚,語氣要平實。
這是只賣判斷的顧問所最重要的一條線。修訂回合買的是表達方式的調整與基於新資訊的重新判斷,買不到指定的結論。承辦人遇到這種要求不必為難,直接依這份備忘回覆。
兩個修訂回合用完,客戶仍有修訂類意見時,承辦人依以下順序處理。
第二條給承辦人一點彈性。為了三個字的措辭開一張報價單,傷害關係的程度大於那半小時的成本。但每一次使用彈性都要記錄,同一位客戶累計超過兩次,就回到第三條。
另一個例外是客戶在修訂期間更換了窗口。新窗口的意見可能推翻前任的確認。這時暫停回合計算,先與新窗口確認既有範圍與已確認事項,確認完成後回合才繼續。
規則寫得再清楚,客戶不知道就沒有用。開工確認訊息裡要包含下面三句話,用字可以調整,意思不能少。
交付當天再重複一次第二句,並附上意見彙整的期限日期。同一件事說兩次,是因為開工時客戶的注意力在別的地方,到交付時多半已經不記得。
規則之外,補上幾句回覆用語。承辦人不必逐字照抄,但語氣請維持平實,不辯解,不讓客戶覺得自己被計較。
最後一句的後半段不能省。它讓客戶知道結論不是不能動,要動的條件是新的事實。有兩次客戶真的補來了內部資料,我們據此改了判斷,那是修訂回合最有價值的用法。
承辦人如果對分類沒有把握,先回覆「收到,我們確認後於一個工作天內回覆處理方式」,再來問我。分類錯了再改口,比晚一天回覆更傷信任。
本規則適用於有明確交付物的專案型委託,包含競業情報書、企業顧問的評估報告與履歷重構。
按月計費的長期顧問關係不適用。那種合作沒有單一交付物,意見與調整是日常的一部分,用回合計算反而礙事,應以每月的工作時數或議題數量來約定。
合約另有約定時,以合約為準。若客戶的採購流程要求特定的驗收與修改條款,承辦人不要自行套用本備忘,先回報,由我們與對方逐條確認。合約條文的效力問題交由持牌律師判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