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一個問題,我分別問過企業裡的情報專員、同行的外部顧問,以及一位負責導入監測工具的營運主管。三個人都說自己的做法最合適,三個人也都沒有說錯
三者處理的是不同的工作。例行追蹤交給內部,重大決策前的深度判讀交給外部,變化偵測交給工具。選錯的常見情況是拿其中一種去做另外兩種的事,例如期待工具給出結論,或期待外部顧問每天盯著對手。
以下整理三個人的說法。他們分別代表內部專員、外部顧問與工具導入者的立場。身分已去識別化,內容是多次交談後的整理。
這位專員在一家做工業感測器的公司負責市場情報。她的第一句話是:「外面的報告常常寫了一堆我們早就知道的事。」
她的論點有三個。第一,判讀需要脈絡。對手換了一位區域主管,外部的人只看到人事異動。內部的人知道這位主管以前跟哪些客戶熟,馬上能推測哪幾個案子會有變化。
第二,時效。業務今天下午要見客戶,早上問一句對手最新的方案,內部的人十分鐘可以回覆。委外做不到這種速度。
第三,累積。同一個人追蹤同一批對手三年,會記得很多沒寫進文件的細節。這些記憶在判讀時很有用。
她也承認困難。最大的問題是被其他工作淹沒。情報工作沒有明確的截止日,很容易被排到最後。另一個問題是很難對主管說出不中聽的結論。
這位同行專做單次的競業專案。他的說法是:「公司內部對對手的看法,常常是多年累積的印象,沒有人回頭檢查過。」
他的論點也有三個。第一,獨立。外部的人不在組織裡,沒有升遷壓力,可以寫出與主管立場相反的結論。他說交付會議上最有價值的時刻,往往是他指出某個內部共識其實沒有證據。
第二,證據標準。外部報告要交付驗收,每一條結論都得附來源與日期。內部的情報多半用口頭或訊息傳遞,沒有人要求出處。
第三,專注。一個專案兩到三週,只做這一件事。內部人員很難有這樣完整的時間。
他同樣列出自己的限制。不懂產業細節時,前幾天都在補課。專案結束就離開,後續沒有人接手更新。而且費用是一筆明確的支出,內部人力的成本則藏在薪資裡,比較不容易被質疑。
這位營運主管在一家連鎖健身品牌負責導入網頁變動監測。網頁變動監測,是指用程式定期比對指定頁面的內容,一有差異就通知的做法。
他的說法很直接:「以前靠人每週去看對手的官網,三個月後就沒人看了。」
他的論點是覆蓋與紀錄。工具可以同時盯幾十個頁面,每一次變動都留下前後對照與時間。人做不到這種密度,也不會有完整的歷史版本。
他也說了工具的問題。通知太多。對手改了一個頁尾的年份,系統也會發信。兩個月後,團隊開始忽略所有通知。另外,工具只告訴你哪裡變了,不會告訴你為什麼變、重不重要。
還有一點他特別提醒。設定監測之前,要先確認對方網站的使用條款與相關規定是否允許自動化存取。這部分需要請法務或持牌專業人士確認,不能假設公開頁面就可以任意抓取。
聽完三個人的說法,我把差異整理成四個面向。
沒有任何一方在四個面向上都領先。這也說明了為什麼三個人都覺得自己是對的。
三個人的說法裡,有一件事沒有人主動提起:情報做出來之後,誰負責讓它被用上。
內部專員把訊息發到群組,假設大家會看。外部顧問交付報告,假設委託方會執行。工具發出通知,假設有人會處理。三種做法的終點都停在送出。
實際上,情報要進入決策,需要有人在會議上把它拿出來,對著一個待決的事項說明。這個角色通常沒有被指定。
所以在討論誰來做之前,值得先確定另一件事:誰是這份情報的使用者,他在哪一個會議上會用到。
以下是我實際用來建議委託方的判斷順序。
多數公司最後會落在第一與第二項並行。
三種做法在啟動後的第一個月,各有一個常見的卡關點。
內部專員卡在範圍。第一週大家很熱心,丟來十幾個想知道的問題。專員每一題都想回答,一個月後什麼都只做了一半。解法是只接三家對手、三種來源,其餘的問題記下來,一季後再評估。
外部專案卡在資料交接。委託方答應提供的內部紀錄,常常拖到工期過半才給。顧問只好先用公開資料做,等內部資料到了又要回頭修改。解法是把資料交接日寫進需求書,並且訂在開工日之前。
工具卡在通知設定。預設值通常是任何變動都通知。第一個月請每週花半小時調整篩選條件,把頁尾、日期戳記與輪播圖片這類區塊排除。熬過這一個月,通知的品質才會穩定。
知道卡關點在哪裡,就可以在啟動前先排好對應的時間。
以一家做團體制服訂製的公司為例。他們的分工是這樣安排的。
業務助理每週一花兩小時,檢查四家同業的官網、價格說明與徵才頁,把變化記在一張共用表格上,每筆都有日期與截圖。這是內部的例行追蹤。
他們沒有導入付費工具,改用瀏覽器書籤搭配固定的檢查順序。頁面數量不多,人工還應付得來。
去年他們考慮開發企業福利品的新產品線。這個決定影響大,於是把累積了八個月的表格交給外部顧問,請顧問做一次完整的判讀。顧問省下了前期蒐集的時間,直接從判讀開始。
交付之後,由總經理在季度會議上逐條討論,並指定業務助理負責後續三個待驗證事項的複查。使用者與負責人都有名字。
如果公司所在的產業受到高度管制,或者情報涉及上市公司的未公開資訊,誰來做已經是次要問題。首先要確認的是法規允許的範圍,這需要當地持牌的法律專業人士判斷。
如果公司目前沒有任何待決的事項,也沒有人會讀報告,三種做法都不必啟動。先解決使用者是誰的問題。
另外,本文的三方觀點來自有限的交談對象,代表的是常見的立場,不代表每一位專員、顧問或工具使用者的想法。你所在的產業可能有不同的條件,請依實際情況調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