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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時候不該做競業分析:六種該把預算留下來的情況

多數文章教你怎麼做競業分析。這一篇反過來,講哪些時候應該停手。我們在接案前會先勸退一部分詢問,原因都寫在下面,讓你在付款前就能自己判斷。

什麼時候不該做競業分析

當分析結果不會改變任何決定時,就不該做競業分析。具體來說有三類情況:決策早已定案、團隊沒有人力執行結論、自己的產品還沒被付費客戶驗證過。這三類情況下,一份競業情報報告只會變成資料夾裡的檔案。

競業分析的定義很單純,指的是用合法公開的資料,整理競爭對手的動作,來支援自己的一個決定。重點在最後四個字。沒有待決的事,就沒有分析的對象。

下面六種情況,是我們在詢問階段最常遇到、也最常建議對方先別下單的情境。每一種都附上判斷方法與替代做法。

情況一:決策已經定案,只想找資料背書

有些委託在第一封信就露出痕跡。信裡寫著「我們下一季要降價,想請你們分析對手的價格」。降價已經決定,分析只剩一個功能,就是讓簡報看起來有根據。

這種案子做了會出兩個問題。第一,分析者會被期待找出支持降價的證據,相反的證據會被當成雜訊。第二,如果資料指向不該降價,報告會被擱置,錢白花。

判斷方法是問自己一句話:假如報告的結論與我現在的想法相反,我會改變做法嗎。如果答案是不會,就把預算留下來。真的需要對內說明,寫一頁決策備忘就夠了,不必包裝成研究。

情況二:團隊沒有人能把結論接下去做

報告交付之後,最常見的結局是沒有人動。原因通常很樸素,三個人的團隊已經排滿工作,報告列出的八項建議沒有任何一項有負責人。

我們在開工前會問一個問題:報告交付後的兩週內,誰有時間處理它。如果對方答不出名字,我們會建議延後。情報會過期,等到有人手時再做,資料也比較新。

替代做法是把範圍縮到一個人一週能做完的量。只看一個對手、一個頁面、一個問題。小範圍的結論有人執行,比大範圍的結論沒人看有用。

情況三:自己的產品還沒被客戶驗證

還沒有付費客戶的團隊,最缺的資料在客戶那裡。這個階段研究對手,容易把對手的功能清單當成自己的待辦事項,結果做出一個每項都有、沒有一項被需要的產品。

對手的做法是對手面對自己客群的答案。你的客群是誰還沒確定,抄答案沒有意義。先找十個可能付錢的人談,記下他們現在怎麼解決問題、付給誰、不滿什麼。這些談話本身就會告訴你真正的替代方案是誰。

等到有第一批客戶,再回頭看對手,你會知道該看哪幾家、看哪幾件事,分析的範圍會小很多。

情況四:問題其實出在內部流程

有一類委託的起因是業績下滑,主管直覺認為被對手搶走客戶。我們會先請對方看三樣內部資料:詢問數有沒有變、回覆時間有沒有變長、成交前流失在哪一步。

不少時候,答案在這三樣資料裡就出現了。詢問數沒掉,報價後的回覆卻少了,問題多半在報價文件或跟進節奏。這種情況研究對手,是在錯的地方找鑰匙。

順序應該是先排除內部原因,再向外看。內部資料免費、準確、當天就能拿到,沒有理由跳過。

情況五:市場變動太快,報告交付時已經過期

有些市場的價格與方案每週都在變,例如促銷檔期密集的零售品類。花三週做一份完整報告,交付當天,裡面的價格表已經失效。

這種情況不適合一次性的報告,適合的是輕量的持續紀錄。一張表、固定欄位、每週花一小時更新。這件事由內部同事做最合適,外部顧問能幫的是設計欄位與判讀規則,之後就該交還給團隊。

情況六:想知道的事只能用不合法的方式取得

偶爾會有人想要對手的客戶名單、內部報價單、未公開的合約條件。這些資料不在公開來源裡。要拿到,只能靠假冒身分、挖角套話或其他越界手段。

這類需求我們一律不接,也建議任何人都不要做。除了可能涉及營業秘密與不公平競爭的法律風險,取得方式一旦曝光,損失的是自己的信用。相關法律界線各地規定不同,需交由當地持牌律師確認。

比較務實的做法是改寫問題。想知道對手的客戶是誰,可以改問對手公開展示了哪些類型的客戶、在哪些通路出現。問題改寫之後,多數都能用公開資料回答到七八成。

下單前用三個問題自我檢查

如果你不確定自己屬於哪一種情況,可以用這三個問題過一遍。三題都答得出來,才值得往下談。

  1. 我要做的決定是什麼,最晚哪一天要定案
  2. 有哪兩到三個選項,我現在傾向哪一個,什麼樣的證據會讓我改選
  3. 報告交付後,誰負責執行,他在那兩週有多少時間

第二題最容易卡住。很多人只有一個選項,那就代表決定已經做了。也有人列得出選項,卻說不出什麼證據會改變想法,這代表分析很可能淪為背書。

暫停競業分析時仍該保留的最低觀察

決定不做,不代表完全不看市場。我們建議保留三項成本極低的習慣,讓日後重啟時有基礎可用。

  • 每月一次,把主要對手的首頁與價格頁存成附日期的截圖
  • 把業務與客服聽到的對手相關說法記在同一份文件,註明日期與來源
  • 輸掉的案子記下一行:客戶最後選了誰,他說的理由是什麼

這三項加起來每月不到一小時。半年後如果真的需要正式分析,這些紀錄會讓工期縮短,也讓結論有時間軸可以對照。

詢問階段我們實際怎麼勸退一個案子

勸退聽起來很乾脆,實際上是一段來回三四封信的對話。我們全程用文字溝通,所以每一次的判斷都留有紀錄,對方事後也能回頭看當時的理由。

第一封信,我們只問那三個問題。對方的回覆長度本身就是訊號。回得很快、每題都只有一句的,通常已經想清楚。回了很長、三題卻混在一起講的,多半還在整理自己要什麼。

第二封信,我們會把對方的話改寫成一句待決的事,請他確認。例如「你要在十一月底前決定是否調整入門方案的價格,目前傾向不調」。這一句對方如果點頭,案子才算有了邊界。如果他說「也不完全是這樣」,我們就知道還沒到開工的時候。

第三封信才談範圍與報價。走到這一步仍然被我們建議延後的案子,原因幾乎都落在執行人力。對方有決定、有選項,只是接下來兩個月全公司都在趕另一個專案。這時候我們會請他把上一節那三項最低觀察先做起來,等人手空出來再聯絡。

這樣做會少接一些案子。我們的考量很實際:一份沒有被使用的報告,對委託方是浪費,對顧問也是一次無法驗證自己判斷的工作。兩邊都沒有得到東西。

已經付款才發現不該做時怎麼處理

偶爾會遇到開工後才發現前提變了。例如委託方的主管在第二週就直接宣布了決定,報告還沒寫完,結論已經用不上。

這時候最差的做法是照原計畫把報告寫完。比較好的做法是立刻停下來,與委託方確認新的待決事項。原本要回答「要不要調價」,現在可以改成回答「調價之後第一個月要盯哪三個訊號」。已經蒐集的資料多半還能用,只是要換一個問題來組織。

範圍變更要用文字確認,寫明新的問題、新的交付內容與日期。口頭說好的調整,到了交付那一天常常會變成兩邊各自記得不同的版本。

這套判斷標準不適用的情境

上面的勸退邏輯適用於資源有限的中小型團隊。如果你所在的產業有法遵或投資人報告的要求,必須定期提交市場與競爭說明,那份文件的目的是揭露與存證,即使不影響當下決策也得做。

另一種例外是進入全新市場之前。這時候你連對手是誰都不清楚,做一次範圍明確的初步盤點是合理的,只要先講好它回答的是「有哪些玩家與規則」,而且交付後有人負責決定進或不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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