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見誤區

內部備忘:海外建案行銷預算全押在開案首月,為什麼下一檔要改掉

收件人:總經理、業務副總、財務主管。主旨:下一檔海外建案的行銷預算節奏調整建議。以下為備忘全文,已去除可辨識的專案資訊,供內部討論使用。

海外建案的行銷預算該不該集中在開案首月?

不該全數集中。海外置產的買方從第一次接觸到簽約,常常需要幾個月,預算在首月花完,等於在多數買方還沒準備好做決定時就停止對話。建議把預算分成開案前、開案期、開案後三段,並保留一筆專門用於培育既有名單的費用。

這份備忘的依據是上一檔專案的回顧。該專案是一個位於東歐的預售公寓案,由我們公司負責亞洲區的銷售。以下先說明發生了什麼,再提出建議。

上一檔的預算是怎麼花的?

上一檔的行銷預算,絕大部分排在開案後的四週內。項目包括一場大型說明會、兩波密集的廣告投放、數篇媒體合作,以及開案活動的場地與製作費。

第五週起,廣告停止,內容更新停止,行銷同仁轉去支援另一個專案。業務手上留著開案期累積的名單,靠電話與訊息自行跟進。當時的想法是,名單已經進來了,後面是業務的事。

開案後的三個月,名單發生了什麼事?

開案期的名單量很可觀,說明會也坐滿了。簽約多數發生在前六週,這部分符合預期。

問題出在第七週之後。業務回報,很多客人說還在考慮、要跟家人討論、要等一筆資金到位。這些都是正常的理由。但從第七週起,我們沒有任何新的內容可以寄給他們,沒有新的說明會可以邀請,沒有工程進度可以更新。業務每次聯絡,只能問同一句話,您考慮得怎麼樣了。

三個月後清點,開案期名單裡有一大群人停在「有興趣但未決定」的狀態,之後再也沒有往前。其中幾位後來向同業買了別的海外物件。業務事後去問,對方的回答很一致,後來你們就沒消息了,另一家一直有在更新。

為什麼集中預算的做法在國內行得通,在海外案行不通?

國內建案的買方可以在一兩週內看完現場、比完鄰近的案子、談完價格。開案熱度帶來的急迫感,確實能推動成交。預算集中在首月有它的道理。

海外案的買方多了幾件事要處理。他看不到現場,要靠資料建立信任。他要弄懂另一個國家的產權、稅務與貸款。他要說服家人。他可能要等定存到期或另一筆資產處分。這些事情每一件都要花時間,而且不會因為我們的廣告打得兇就變快。

所以首月的預算主要打動的是早就準備好的那一小群人。其餘的人需要的是之後幾個月持續、穩定的資訊供應,上一檔在這一段留了空白。

建議的三段預算配置原則是什麼?

以下只談原則與比重的方向,實際金額由財務依專案規模試算。

  1. 開案前段:開案前六到八週啟動,佔比不高。工作是把基礎內容做完,包括產權說明、付款時程、持有成本試算、常見問題。同時向既有客戶與舊名單預告,收集他們的提問
  2. 開案期段:仍是預算最高的一段,但比重要從幾乎全部降下來。保留說明會與廣告,砍掉效果難以追蹤的一次性曝光項目
  3. 開案後段:開案第二個月起,持續至少四到六個月。每個月固定的小額預算,用於內容更新、小型線上說明、名單再行銷與工程進度回報

另外建議獨立編列一筆名單培育費用,不與廣告預算合併。合併的結果一定是被廣告吃掉,因為廣告的數字每天看得到,培育的效果要幾個月才顯現。

開案後那一段,具體要做哪些事?

  • 每月一則工程或專案進度更新,有照片、有日期,沒有進度時也要說明目前在哪個階段
  • 每月一場三十分鐘的線上主題說明,一次只講一個題目,例如貸款流程或代管安排,會後提供文字摘要
  • 把業務在跟進過程中被問到的新問題,每兩週整理一次,補進常見問題
  • 針對停在未決定狀態的名單,依卡住的原因分組,資金時程的一組、家人意見的一組、對法規有疑慮的一組,各給不同的資料
  • 每季一次的名單狀態清點,確認哪些人該繼續聯絡、哪些人該停止

這些工作單項的費用都不高,需要的是行銷同仁在開案後繼續留在專案上。這一點要請業務副總與我一起協調人力,上一檔行銷在第五週就被調走,是名單斷線的直接原因。

財務最可能提出哪些疑慮?

第一個疑慮是,開案期的預算降下來,首月業績會不會掉。會有影響,這一點要先講明。我們的判斷是,被砍掉的是曝光類項目,對合格名單的影響有限。可以在下一檔保留說明會與主要廣告不動,只先移出一次性曝光的費用來試。

第二個疑慮是,開案後的小額持續支出怎麼驗收。驗收不看當月成交,看名單的移動。每個月統計,有多少組名單從未決定往前走了一步,例如參加了線上說明、提出了新問題、約了第二次會議。也統計有多少組明確表示不考慮。兩種移動都算成果,停著不動的才是問題。

第三個疑慮是,專案拉長,總成本會不會增加。建議以總預算不變為前提來試行,只調整節奏,不追加金額。試行一檔之後,再用兩檔的名單轉換狀況來比較。

業務單位需要配合改變什麼?

名單的狀態欄位要統一。目前每位業務用自己的方式備註,行銷無法知道誰卡在哪裡。建議改成固定選項,包含未決定的原因分類與下次聯絡日期。

業務要把客人的提問回報給行銷。這是開案後內容的主要來源。上一檔業務其實收到很多好問題,只是沒有管道往回傳。建議每週用十分鐘的固定時段口頭回報,由行銷紀錄。

業務也要接受一件事,開案後的名單不全是自己一個人在追。行銷寄出的更新與邀請,是在替業務的下一通電話製造理由。兩邊要先講好誰在什麼時候聯絡,避免同一位客人一天內收到兩種訊息。

這項調整有哪些風險與限制?

開發商可能不同意。有些開發商的合約要求在特定期間內達到銷售目標,或者行銷補助只在開案期核銷。這要在簽代理合約時就談,合約條款的解讀請法務與外部律師確認。

培育內容如果寫得像廣告,效果會是負的。客人每個月收到一封催促信,只會退訂。內容必須是他本來就想知道的資訊。這一點對行銷同仁的要求比做開案活動更高。

所有對外的進度更新與說明,都不得對交屋時間、租金或價格做出承諾或暗示。涉及稅務、貸款與居留的內容,發出前要經過當地持牌專業人士確認。

下一檔試行時,我們要在哪幾個時間點回頭檢查?

建議設三個檢查點。開案前兩週,確認基礎內容是否完成,舊名單的預告是否寄出,收到了哪些提問。開案後第六週,確認行銷人力是否仍在專案上,名單狀態欄位的填寫率如何。開案後第四個月,做第一次完整的名單移動統計,並與上一檔同期的狀況對照。

每個檢查點由我負責彙整一頁報告,送交三位收件人。若第二個檢查點發現行銷人力已被調離,或狀態欄位填寫率偏低,就代表試行的前提不成立,屆時我會提出是否中止的建議。

什麼情況下這套三段配置不適用?

物件數量很少、開案前已經被既有客戶預訂大半的案子不適用。這種案子不需要長期培育,預算集中甚至大幅縮減都合理。

成屋且買方可以很快完成交易的市場,決策週期比預售短,開案後段可以縮短,不必硬撐六個月。

公司同時只有一位行銷人力、且已被其他專案佔滿時,開案後段會做不出來。這種情況寧可把開案後的工作縮到只剩每月一則進度更新,也不要承諾一套做不到的計畫。以上建議,請於下次管理會議討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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