履歷重構暨面試技巧

創業結束後回企業求職:候選人、人資與用人主管的三方觀點比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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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一行字,三個人讀出三種意思。他寫的是創辦人暨執行長,人資讀到的是待不久,用人主管讀到的是不好管。我們把三方的想法並排放在一張表上,再決定每一行怎麼改。

創業結束後回企業求職,履歷應該怎麼寫?

把創辦人的頭銜降一階來寫,改用職能描述你實際做的工作,並主動交代公司的結局與你想回企業的理由。創業經歷本身不扣分,扣分的是讀的人不知道你做了什麼、為什麼結束、會不會再走。這三個疑問在履歷上各用一句話先回答掉,面試才有機會談能力。

這位候選人創業前在軟體業做了八年業務,之後與兩位夥伴成立一家做企業訂閱服務的小公司,經營四年後結束營運。他想應徵的是中大型企業的業務主管。以下的三方觀點,來自他的自述,以及我們長期整理的面試回饋紀錄。

候選人自己怎麼看這四年的創業經歷?

他認為這四年是職涯中學得最多的階段。產品、募資、招募、財務、客服,他全部碰過。初版履歷把這些全列上去,一共十四個條目,職稱寫創辦人暨執行長。

他對結束營運這件事有些防衛。初版完全沒提公司的現況,在職期間只寫起訖年份。他的理由是失敗不必寫在履歷上。面試被問到時,他習慣從市場環境講起,講十分鐘才講到結局。

他最在意的是不想被當成失敗者。這個心情可以理解,卻讓他的每一個選擇都往遮掩的方向走。遮掩在另外兩方眼中,剛好印證他們的擔心。

人資看到創辦人頭銜時,擔心的是什麼?

人資的工作是降低用人風險。創辦人回任,在人資眼中有三個風險:待不久、薪資期待難對齊、資歷難以查核。

  • 待不久:會不會一年後又出去創業,或把這份工作當過渡
  • 薪資難對齊:創業期間的收入不規則,沒有可比較的薪資基準
  • 難查核:公司已結束,沒有主管可以當推薦人,職稱與成果都是自己說的
  • 職等難定:執行長對應到企業內部的哪一級,表單上填不出來

第三項最常被候選人忽略。人資初篩時要找可以驗證的事實。十四個條目沒有一個附上可查的對象,人資只能全部存疑。

另一個實務細節是系統。許多企業用應徵者追蹤系統管理履歷,表單需要選擇前一份工作的職等。執行長這個選項常對應到最高階,系統自動判斷資歷過高,履歷到不了用人主管手上。

用人主管讀到同一份履歷,在意的又是什麼?

用人主管不太擔心他會不會走,他擔心的是日常。這個人當過老闆,還願不願意被管,還能不能照流程走。

  • 會不會不服從:習慣自己做決定的人,能否接受被否決
  • 會不會太雜:什麼都做過,哪一項才是真正的專長
  • 會不會跟團隊格格不入:以前管全公司,現在要跟平行同事協調
  • 能不能做大客戶:小公司的銷售方式,搬到大企業的採購流程還適用嗎

最後一項是業務主管職特有的。他的創業公司客戶以中小企業為主,成交週期短。應徵的職位面對的是大型企業客戶,需要經營多層決策者。用人主管要看的證據,在他創業前那八年裡,初版卻把那八年壓縮成三行。

三方觀點並排之後,履歷做了哪些修改?

我們把三方的擔心填進同一張表,每一項對應一個修改。原則是每一個擔心,都由履歷上的一句話先回答。

  1. 職稱改寫:寫成共同創辦人,負責業務與營收。括號註明團隊規模。執行長三個字拿掉
  2. 條目縮減:十四條刪到五條,全部與業務和客戶經營有關。產品、財務、招募併成一句
  3. 交代結局:在職期間下方加一行,說明公司於哪一年結束營運,客戶合約已妥善移轉或終止
  4. 加上見證人:註明可提供共同創辦人、一位早期客戶與一位投資方代表作為推薦人
  5. 拉長前八年:創業前的大客戶經驗擴寫成履歷的主體,放回多層決策者的經營案例
  6. 摘要改寫:開頭兩行寫明求職方向與回到企業的理由

第一項他抗拒最久。他覺得拿掉執行長是貶低自己。我們請他想一件事:他應徵的是業務主管,面試官需要一眼看出他過去四年的主要工作是賣東西。頭銜越大,離這個判斷越遠。

第三項的句子我們改了四次。最後的版本只陳述事實,不解釋原因,不用任何情緒性的字眼。原因留到面試再講。履歷上先讓人資知道兩件事:公司已結束,收尾收得乾淨。

面試被問到為什麼收掉公司時,要怎麼說?

說法分四句,總長控制在九十秒內。第一句講結果:公司在第四年結束營運。第二句講主因,只講一個:客戶取得成本一直高於他們能負擔的水準。第三句講他個人的責任:他太晚才調整銷售對象。第四句講帶走的東西:他現在判斷一個客群值不值得做,會先看哪兩個訊號。

他原本的版本從市場環境講起,聽起來像在找理由。新版本先講結果,再講自己的責任,順序倒過來,印象完全不同。面試官聽到一位前創辦人主動說出自己錯在哪裡,對服從度的擔心會降低許多。

與夥伴的分歧、投資人的態度、最後階段的財務細節,一律不主動提。被問到時簡短回答事實,不評論他人。這些細節若涉及未了結的法律或稅務事項,對外能說到什麼程度,請先向持牌專業人士確認。

怎麼回應「你會不會又出去創業」這個問題?

這題幾乎一定會出現。保證不會的答案沒有人相信。我們請他準備一個誠實且具體的回答:他想在大型組織裡把大客戶經營做深,這是他在創業時發現自己缺的能力。未來幾年他的目標是帶出一個穩定的團隊。

接著補上一個可觀察的事實。他已經結清公司的相關事務,沒有進行中的副業。這句話讓承諾有了依據。若他手上仍有未結束的投資或顧問案,就應該照實揭露,並說明時間投入。

關於願不願意被管,光說願意沒有用。他準備了一個例子:創業期間,他的技術合夥人否決過他答應客戶的客製需求,他如何接受並回頭向客戶說明。當過老闆的人也被否決過,把那一次講出來就好。

薪資期待要怎麼跟人資對齊?

創業期間的收入無法當基準。他的做法是不談過去,只談職位。他請人資說明這個職等的薪資帶,再依職務範圍給出區間。被問到創業前的最後薪資時,他照實回答,並說明那是四年前的數字。

有些候選人會把創業時的名目薪資或股權估值拿出來談。這對人資沒有意義,還會加深薪資難對齊的印象。企業給薪看的是職位價值與市場行情。

修改完成後,用什麼標準驗收?

我們用三方各一題來驗收。人資版:只看履歷三十秒,能否說出他上一份工作做什麼、公司現況、誰能證明。用人主管版:能否指出他的專長是哪一項,以及有無大客戶經驗的證據。候選人版:每一句話他是否都能自在地當面說出口。

第三題是為了防止改過頭。履歷若寫得太卑微,把創業寫得像一段需要道歉的插曲,他在面試中會撐不住這個版本。四年的經營是真實的能力來源,該自信的地方要保留。

這套三方觀點的寫法什麼時候不適用?

應徵新創公司或企業內部新事業單位時,創辦人經歷是加分項,頭銜不必降階,什麼都做過反而要多寫。本文的修改方向是為中大型企業的既有部門設計的。

公司尚未完成結束程序、仍有債務或爭議待處理的人,交代結局的那一行需要格外謹慎,寫法應先經專業人士確認。另外,創業期間不到一年的人,篇幅應大幅縮短,當成一段專案經歷處理即可。

這篇比較的是三種讀者的常見反應,每一家公司的實際做法仍有差異,也不保證任何錄取結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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