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外房地產企業顧問

海外建案的買方社群群組該怎麼經營?盤點開發商最常犯的七個誤判

首頁 / 案例 / 海外建案的買方社群群組該怎麼經營?盤點開發商最常犯的七個誤判

誤判一到誤判七,按發生的先後排列。它們來自幾個不同的海外預售案,共通點是開發商都曾經相信,把買方拉進一個群組,溝通就會變簡單。

開發商應該怎麼經營海外建案的買方群組?

開發商應該設一個只發公告的官方管道,把個別買方的問題導回一對一的客服,並且不介入買方自己組成的群組。群組適合傳遞對所有人都相同的資訊,不適合處理個案、談價格或回應情緒。把這三件事分開,多數問題就不會發生。

買方群組,指同一建案的買方在通訊軟體上組成的多人對話。有的由開發商或銷售人員建立,有的由買方自行發起。兩種的管理責任完全不同。

誤判一:以為開一個大群組可以節省客服人力

一家在中亞新興城市開發住宅的開發商,把所有亞洲買方拉進一個群組,想著一次回答、全部人看到。

實際的情況是,一位買方提問,十位跟著問相似但不完全相同的問題。客服回答了第一位,其他人認為答案也適用於自己,其實他們的合約版本與付款方案並不相同。客服花在澄清的時間,比原本一對一回覆更多。

修正的做法是把群組改成只有管理員能發言的公告管道。買方有問題,點公告下方的客服連絡方式,進入一對一對話。公告只放對所有人都成立的資訊,例如工程月報、辦公室休假日、匯款帳戶的確認方式。

誤判二:讓銷售人員擔任群組管理員

銷售人員與買方最熟,由他們管群組看似自然。問題是銷售人員的工作目標是成交,群組裡的發言會不自覺帶著銷售語氣。

我們看過的例子是,銷售人員在買方群組裡轉貼第二期的優惠訊息。第一期的買方立刻比較自己的條件,群組氣氛當天就變了。

管理員應該由客服或營運人員擔任,至少兩位,互相備援。銷售人員可以在群組裡,但沒有發佈公告的權限。公告內容在發出前,要經過另一個人審閱。

誤判三:在群組裡回答個別買方的問題

即使設成公告管道,有些團隊仍會在公告下方的留言區回覆個別提問。這會造成兩個麻煩。

第一,個人資訊外洩。買方在留言裡提到自己的戶別、付款進度或貸款狀況,其他人都看得到。第二,回覆被當成通則。客服對某位買方說可以延後幾天繳款,其他買方就會要求比照。

規則要寫得很簡單:群組內不回答任何與個別合約有關的問題。看到這類留言,管理員只回一句固定的話,請對方改用一對一管道,並在當天主動聯絡他。

誤判四:想辦法加入或監看買方自組的群組

買方自己組的群組,開發商沒有受邀就不該進去。有些團隊會請銷售人員用個人帳號潛入,或請熟識的買方轉述內容。這兩種做法一旦被發現,信任會立刻崩解。

買方需要一個沒有賣方在場的空間,彼此確認資訊、交換經驗。這是正常的需求。開發商能做的,是讓官方管道的資訊足夠完整、足夠快,使買方群組裡的猜測失去空間。

如果買方群組的代表主動聯絡開發商,提出集體的問題,應該認真對待。指定一位有權限的主管作為對口,用書面回覆,並約定回覆的時限。

誤判五:遇到負面訊息就刪除留言或把人移出群組

工程延誤的消息傳出後,官方群組裡出現質疑的留言。管理員刪掉了幾則,並移除了一位語氣激烈的買方。隔天,截圖出現在買方自組的群組與公開的論壇上。

刪除與移除會被解讀成心虛。即使留言的內容有誤,刪掉它也不會讓事實變清楚。

比較可行的做法有四步。

  1. 在群組規則中事先寫明哪些內容會被移除,例如人身攻擊、他人個資、廣告。規則在加入時就讓每個人看到。
  2. 對於質疑的留言,管理員公開回覆:已收到,將於某個時間前發佈正式說明。
  3. 在承諾的時間內發出說明,內容只寫已確認的事實與下一步。
  4. 對情緒激動的買方,由主管一對一聯絡,不在群組裡往來。

違反規則而移除留言時,要說明依據的是哪一條。沒有規則依據的移除,一律不做。

誤判六:把群組裡的說明當成正式通知

有些團隊習慣在群組發一則訊息,就認為已經通知了全體買方。繳款期限、合約變更、交屋時間,都用這種方式發出。

群組訊息無法證明每位買方都已讀取,也不一定符合合約對通知方式的約定。合約通常寫明通知要寄到指定的地址或電子郵件。群組公告只能是提醒,正式通知仍要依合約約定的方式送達。這一點涉及合約的法律效力,應由當地持牌律師確認。

我們建議的寫法是,群組公告的最後固定加一行:正式通知已於某日寄至您登記的電子郵件,如未收到請聯絡客服。兩個管道的內容必須一致,由同一份底稿產生。

誤判七:沒有保存群組的公告與規則紀錄

通訊軟體的群組可能被解散,訊息可能被收回,管理員可能離職。幾年後發生爭議時,團隊想找當初發過什麼,已經找不到。

每一則官方公告都要在發出當天存檔,包含內容、發佈時間、發佈人與審閱人。群組規則的每一個版本也要留存。這些紀錄放在公司的文件系統,不依賴通訊軟體本身。

還有一件常被忽略的事。群組成員名單要定期核對。買方把單位轉讓之後,原買方應該離開,新買方應該加入。名單沒有更新,公告就會發給已經無關的人,也漏掉該收到的人。

一套可以直接採用的群組規則長什麼樣?

  • 本管道由開發商客服部管理,僅發佈適用於全體買方的公告
  • 個別合約、付款與單位問題,請使用一對一客服管道,回覆時限為若干個工作天
  • 本管道的公告僅為提醒,正式通知以合約約定的方式為準
  • 請勿張貼自己或他人的個人資料與合約內容
  • 人身攻擊、廣告與不實訊息將被移除,並告知依據
  • 管理員不會在本管道提供任何關於價格走勢、租金或報酬的看法

規則控制在一個畫面內讀得完。加入時自動顯示,並置頂。

官方公告管道啟用前,內部要先準備什麼?

要先準備四樣東西,缺一樣就不要啟用。

  1. 公告的類型清單。寫明哪些事會在這個管道發佈,例如工程月報、休假日、帳戶確認方式。清單以外的事不發。
  2. 發佈流程。誰起草、誰審閱、誰發佈,三個角色至少由兩個人擔任。
  3. 一對一客服的承接能力。公告發出後的兩天內,提問量會上升,要先安排人力。
  4. 管理員的交接辦法。管理員離職或調動時,權限在當天移轉,並留下紀錄。

匯款帳戶的確認方式值得多說一句。買方群組是詐騙訊息常見的目標,有人會冒充開發商通知更改收款帳戶。官方管道要固定置頂一則說明:收款帳戶如有變更,只會透過合約約定的正式通知方式告知,並請買方匯款前以另一個管道向客服確認。這一則公告的價值,高過其他所有公告。

怎麼判斷群組經營有沒有做好?

看三件事就夠。公告發出後,一對一管道裡重複詢問公告內容的次數是否下降。買方是否曾在官方管道之外,先從別處得知應由開發商說明的消息。每一則公告是否都找得到存檔與審閱紀錄。第二項只要發生一次,就該回頭檢查發佈流程慢在哪一步。

這些做法在哪些情況下不適用?

買方只有十來位、彼此也認識的小型建案,用一對一聯絡就夠了,不必設公告管道。買方分布在使用不同通訊軟體的地區時,單一群組涵蓋不了所有人,要以電子郵件為主要管道。

部分地區對商業訊息的發送與群組中的個人資料處理有專門規定,設立官方管道之前應先請當地持牌專業人士確認。另外,建案進入法律爭議程序後,任何對外說明都要經過律師審閱,這裡的日常規則不再足夠。

← 回到案例總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