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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部備忘:海外房產銷售人員的說法界線,可說、須轉介與不可說三欄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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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件人:全體銷售同仁與通路窗口。主旨:對買方說話的界線。背景:上個月的對話抽查裡,有幾段回覆超出了我們能說的範圍。以下規範自下週一起適用。

海外房產銷售人員對買方說話的界線在哪裡?

界線是三句話。有書面依據的事實可以說。涉及個人稅務、法律、簽證與貸款核准的問題要轉介持牌專業人士。對未來價格、租金與報酬的預測與保證,一律不可說。每一位同仁都要能把買方的問題歸到這三欄的其中一欄。

這份備忘把三欄各自的內容寫出來,並附上轉介時的說法。說法界線,指銷售人員在職務範圍內可以陳述的內容範圍。超出界線的話,即使出於好意,也可能讓買方誤解,並讓公司承擔責任。

為什麼現在要發這份備忘?

我們是一家代理多個國家住宅案的銷售公司。上個月,主管抽查了一批與買方的文字對話。大部分沒有問題。有問題的幾段,情況都很像。

買方問了一個超出我們專業的問題。同仁不想讓對話冷掉,就憑經驗給了答案。例如買方問買了之後能不能申請居留,同仁回答「之前有客戶辦成功」。這句話是事實,但買方聽到的是「我也可以」。

沒有人故意誤導。問題在於我們從來沒有把界線寫下來。每個人依自己的判斷回答,資深的同仁判斷得好,新進的同仁只能模仿。這份備忘把判斷寫成規則。

第一欄:哪些內容可以直接說?

條件是有書面依據,而且依據是現行有效的版本。回答時要能指出出處。

  • 建案的位置、戶型、面積、樓層與公設,依開發商提供的最新資料
  • 價格與付款時間表,依現行價目表,回答時說明價目表的日期
  • 合約中寫明的條款內容,例如訂金金額、反悔期天數、退訂的處理方式,照條文陳述,不加解釋
  • 購買流程的步驟與各步驟所需文件,依公司的流程說明
  • 開發商公布的工程進度與預計完工時間,並說明這是預計
  • 已公布的管理費標準與代管服務內容

注意「照條文陳述,不加解釋」這幾個字。買方問退訂會不會被扣錢,可以回答合約第幾條怎麼寫。不可以回答「通常不會真的扣」。前者是陳述,後者是對法律效果的判斷。

第二欄:哪些問題必須轉介專業人士?

條件是答案取決於買方個人的狀況,或者需要專業資格才能判斷。這一欄的問題,我們可以說明一般流程,不可以回答買方的個案。

  • 稅務。買方在當地與居住地各要繳哪些稅、能不能抵扣、怎麼申報
  • 法律。合約條款對買方的實際效果、產權能否登記在特定名義下、發生爭議怎麼處理
  • 簽證與居留。買方是否符合資格、申請會不會核准
  • 貸款。買方能不能貸、能貸幾成、利率多少
  • 資金匯出入。買方所在地對匯款的規定與申報義務
  • 繼承與贈與。買方過世或移轉時的處理

可以說的一般流程,舉例如下。貸款的問題,可以說明這個國家的銀行通常會要求外國買方提供哪幾類文件。不可以說「你的條件應該貸得下來」。

轉介的時候,具體要怎麼說?

轉介不能只是一句「這個要問律師」。買方會覺得被推開。轉介要包含三個部分,照順序說。

  1. 先肯定問題的重要性,並說明為什麼我們不回答。例如:這題的答案會依您的個人狀況不同,需要由持牌的稅務專業人士判斷,我們回答反而可能誤導您。
  2. 再給買方可以帶去問的具體問題。我們準備了各類別的提問清單,直接提供給買方。
  3. 最後說明我們能配合的事。例如提供專業人士需要的建案文件、配合調整洽談的時程。

公司不指定特定的律師或會計師。買方要求推薦時,可以提供公司整理的當地持牌專業人士查詢方式,並說明買方應自行選任、自行確認資格。同仁不得收取任何轉介的報酬。

第三欄:哪些話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可以說?

這一欄沒有例外,也沒有「看情況」。

  • 任何對未來房價的預測,包含「這一區一定會漲」「至少保值」
  • 任何對租金收入與報酬的保證或暗示,包含「租金可以付掉貸款」
  • 把過去的表現說成未來的依據,例如「前幾年都漲,之後也差不多」
  • 以其他買方的結果暗示這位買方的結果,例如「之前的客戶都很順利」
  • 對簽證、貸款、稅務減免結果的任何肯定說法
  • 對競爭建案的品質、財務與信譽的評論
  • 製造時間壓力的不實說法,例如沒有根據的「只剩最後幾戶」
  • 任何與書面合約不一致的口頭承諾

最後一項是所有爭議的源頭。買方日後主張「當初銷售說過」,我們拿不出反證,也拿不出依據。合約沒有寫的事,同仁沒有權力答應。

買方一再追問、要求給個大概,怎麼辦?

這是最常見的壓力情境。買方說:我知道你不能保證,你就說個大概。這時給出的任何數字,買方都會記成承諾。

可以做的是提供開發商或公開來源已經公布的資料,說明資料的來源、日期與限制。例如當地政府公開的租金統計,可以告訴買方去哪裡查、怎麼讀。讀出來的結論由買方自己下。

如果公司有提供試算表,只能使用經主管核定的版本。試算表上的每一個假設都要向買方逐項說明,並說明這是情境,不是預測。同仁不得自行修改假設來讓結果比較好看。

買方仍然堅持時,就誠實說:這個問題我不能回答,原因是我說的任何數字都可能讓您做出錯誤的決定。多數買方聽到這句,反而比較信任。

對話要怎麼記錄,主管怎麼抽查?

與買方的洽談以文字為主。凡是涉及第二欄與第三欄的問題,同仁要在客戶紀錄中註記三件事:買方問了什麼、我們怎麼回覆、是否已提供轉介提問清單。

電話或當面談到的重要事項,事後用文字向買方確認一次。內容是今天談到的事實與待辦,不加入新的說法。

主管每月抽查每位同仁若干段對話,對照三欄表。抽查結果分成三種:符合、需要提醒、需要更正。需要更正的,由主管陪同向買方發出書面更正。更正要快,不能等買方自己發現。

抽查的目的不在處罰。發現界線不清楚的新題型時,要補進這張表。這張表每季修訂一次,修訂紀錄附在最後一頁。

新進同仁要怎麼學會用這張表?

到職第一週,新進同仁要完成三項練習,全部通過才能獨立與買方洽談。

  1. 歸類練習。主管提供一份真實出現過的買方提問清單,同仁逐題標出屬於哪一欄,並寫下理由。
  2. 改寫練習。主管提供若干段有問題的回覆,同仁改寫成符合界線的版本。
  3. 情境練習。由資深同仁以文字扮演買方,連續追問第二欄與第三欄的問題,新進同仁當場回覆。

第三項最容易失手的地方,是買方換一種問法。例如不問「會不會漲」,改問「你自己會不會買」。這仍然是在要求預測。可以回答的是自己的職務立場:我是銷售人員,我的看法不能當成您的判斷依據。

另一個常見的陷阱是買方先說「我朋友說」。例如我朋友說這個國家買房就能拿居留,對不對。同仁不必評論他朋友的說法,只需要說明這題取決於當地現行規定與個人條件,請向持牌的專業人士確認。

通過練習之後的前三個月,新進同仁的對話抽查頻率加倍。主管每兩週與他一起看一次紀錄,把模糊的案例拿出來討論。

這份備忘不涵蓋哪些情況?

三欄表是通用的底線。各國對不動產銷售人員的資格、廣告與揭露義務有各自的規定,有些地方的要求比這份備忘更嚴。代理新國家的建案之前,要先由當地持牌律師確認當地的規定,並據以增訂該國的專屬欄位。

本身具有稅務、法律或貸款相關執照的同仁,其執業範圍內的說法另依執照的規範,不在這份備忘的範圍內。通路夥伴的人員同樣適用這份表,但通路內部如何抽查,由通路依合作條款自行負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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