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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外開發商的品牌信任工程,為什麼別從形象廣告與代言開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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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算表的第一行寫著形象影片,第二行是代言人,第三行是捷運廣告。我們建議把這三行先劃掉。理由只有一個:在台灣沒有人認識的海外開發商,買不到信任,只能拿出可以被查證的東西。

海外開發商在新市場做品牌信任工程,應該從哪裡開始?

從買方可以自行查證的資產開始:已完工建案的紀錄、可索取的公司與許可文件、有名有姓的負責窗口、穩定的回覆紀律。形象廣告與代言放在這些之後。買方對陌生的海外開發商,第一個動作是搜尋與查證,查不到東西時,廣告做得越大,疑慮越深。

品牌信任工程是指有計畫地累積讓買方願意相信一家公司的依據,並把這些依據整理成買方找得到、看得懂、驗證得了的形式。它處理的是證據,不是印象。

這個團隊原本的計畫是什麼?

委託方是一家在本國已有多年開發經驗的海外開發商,第一次進入台灣市場。台灣團隊剛成立,手上有一筆行銷預算,計畫書已經寫好,重點放在知名度。

計畫的邏輯是:台灣買方不認識我們,所以要先讓大家認識。這個推論聽起來沒問題。我們請團隊做一個簡單的測試,用中文搜尋公司名稱加上評價、糾紛、是否可靠等字眼,看看買方會看到什麼。

結果幾乎是空白。少數幾筆是新聞稿的轉載。沒有中文的公司介紹,沒有過去建案的資料,也沒有任何第三方的說法。一位買方看完廣告後去搜尋,得到的就是這片空白。

為什麼形象廣告在這個階段幫不上忙?

廣告能做到的是讓人記得名字。對低單價的商品,記得名字可能就夠了。海外房產的買方不會因為記得名字而匯出一筆跨境款項。

買方的決策過程裡有一個查證階段。他會自己搜尋,會問身邊有經驗的人,會把資料拿給家人看。廣告把更多人送進查證階段,查證階段卻沒有東西可看,這些人就流失了,而且帶著「查不到資料」的印象離開。

代言人的問題更直接。名人推薦海外不動產,在買方眼中是付費行為。代言人不會替工程進度負責,買方很清楚這一點。若日後建案出現爭議,代言反而會放大事件。

信任資產應該先盤點哪幾類?

我們請團隊先停下採購,花三週盤點現有的信任資產。盤點表分五類,每一類都問同一個問題:買方能不能自己驗證。

  • 完工紀錄:過去完成了哪些建案、各自的完工時間、現在的使用狀況。買方或其委託人能否實地看到這些建築。
  • 公司文件:登記資料、開發與建築相關的許可、財務報告是否公開。哪些可以提供影本,哪些可在當地官方管道查詢。
  • 人:誰是台灣市場的負責人、是否具名、是否能被聯絡到、在公司的職權是什麼。
  • 第三方:合作的銀行、建築師、營造單位、律師事務所是否願意被列名,是否有獨立機構的評等或報導。
  • 過去的問題:是否有延遲交屋、訴訟或客訴的紀錄,公司當時如何處理。

第五類在會議上氣氛最僵。總部的代表不願意談。我們的說明是,買方只要用當地語言搜尋就查得到的事,公司不提,等於把解釋權交給別人。

盤點之後,哪些工作應該排在最前面?

依照買方查證的順序排。買方先搜尋,再看官方網站,再提問,最後才考慮實地參訪。工作就照這個順序做。

  1. 建立中文的公司事實頁。只寫可查證的事實:成立時間、登記地、已完工建案清單與所在地、進行中建案與目前階段。每一項附上買方可以自行查詢的官方管道名稱。
  2. 整理文件索引。列出可應買方或其律師要求提供的文件名稱、出具單位與日期。不必把文件全部公開,但要讓買方知道有哪些可以索取。
  3. 讓負責人具名。台灣市場負責人的姓名、職稱與聯絡方式放在網站上,並說明其職權範圍。
  4. 訂定回覆紀律。所有買方提問在約定時間內得到第一次回覆,答不出來的問題記錄並追蹤到有答案為止。
  5. 安排已完工建案的查證途徑。提供建案地址,讓買方或其在當地的親友、委託人自行前往查看外觀與周邊。若安排參訪,說明哪些費用由誰負擔。
  6. 準備過去問題的說明。對曾發生的延遲或爭議,寫出發生了什麼、公司做了什麼、現在的狀態。內容發佈前由律師審閱。

這六項都不需要大筆預算,需要的是總部願意提供資料。實際執行時,最花時間的是第二項與第六項,因為要跨部門向總部調文件,並經過法務確認。

負面紀錄要主動說嗎?說到什麼程度?

這是整個專案中討論最久的題目。總部擔心主動提起會嚇跑買方。台灣團隊擔心不提會在成交後被翻出來。

我們提出三個判斷條件。第一,這件事是否公開可查。可查的就要準備說明。第二,這件事是否影響買方對目前建案的判斷,例如同一類型的延遲是否可能再發生。有影響的要放在買方做決定前看得到的位置。第三,說明的內容是否經得起對照。只寫公司能提出佐證的部分,不替自己辯護,也不評論對造。

說明的語氣要平。交代事實與處理方式就停,不加「我們始終以客戶為先」這類句子。買方讀得出哪些文字是在交代、哪些是在包裝。

涉及訴訟或仍在處理中的爭議,能公開說明到什麼程度,必須由律師決定。

這些工作做完之後,才輪到廣告嗎?

是,而且廣告的內容也會跟著改。有了事實頁與文件索引,廣告就不必只講願景,可以把人帶到可查證的頁面。投放的預算可以先小規模測試,觀察看過廣告的人進站後是否會點進事實頁、是否提出具體問題。

代言這一項,我們建議在新市場的頭一兩年不要做。若要借用第三方的聲音,優先考慮願意具名的專業合作單位,以及已經完成交屋、願意分享經驗的買方。後者必須是真實經驗,取得書面同意,並揭露是否有任何報酬。

怎麼驗收信任工程有沒有進展?

  • 用中文搜尋公司名稱,第一頁能找到公司自己的事實頁。
  • 隨機挑事實頁上的三項陳述,都能依頁面提供的管道自行查證。
  • 抽查近期的買方提問,都在約定時間內得到第一次回覆,沒有懸而未答的項目。
  • 業務被問到過去的延遲或爭議時,能提供一致的書面說明,而不是各說各話。
  • 買方提出的問題類型,從「你們是誰」逐漸轉向物件本身的條件。

最後一項是觀察性的指標,沒有精確的量法。團隊可以每月抽看提問紀錄,由兩位同仁各自分類後比對。它反映的是買方是否已經通過了對公司本身的查證階段。

這套做法有哪些限制?

它很慢。事實頁與文件索引不會帶來立即的詢問量,管理層在前幾個月會看不到明顯的數字變化。若總部對台灣市場設了很短的業績期限,這套順序會承受很大壓力。

它也有前提。公司必須真的有可查證的資產。若過去的完工紀錄不多,或有尚未解決的重大爭議,再好的整理也補不了實質。這種情況下,顧問能做的是把現況如實呈現,並建議公司評估進入新市場的時機。

什麼情況下這套做法不適用?

若開發商在台灣已有長期經營的合作夥伴,買方主要透過該夥伴的信譽做決定,信任工程的重點就在夥伴關係的揭露與分工,不必從頭建立。若公司是全新成立、沒有任何完工紀錄,應轉向說明資金保管機制、合作單位的資格與履約保障安排,這些內容需由當地持牌專業人士確認。若銷售對象是機構投資人,他們有自己的查核程序,公開的品牌內容影響有限,資源應放在配合對方的盡職調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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