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競業情報合法公開來源的界線在哪?委託前被問最多的七個問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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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工前的文字訪談裡,總有一題會讓對話停下來。客戶打字很快,然後補一句:這樣應該可以吧。以下是我們實際被問過的七題,以及每一題的回答。

競業情報的合法公開來源,界線到底畫在哪裡?

界線畫在三個條件上:資料是對手自己或公家機關主動公開的,取得過程不需要隱瞞身分或繞過任何權限,而且取得方式不違反該平台的使用條款。三個條件有一個不成立,我們就不採用。這條線比法律的最低要求更保守,因為情報書要經得起對手本人來看。

合法公開來源,指任何一般人在不說謊、不破解、不違約的前提下都能讀到的資料。官網、公開徵才頁、公開財務揭露、政府登記與標案資料、展覽公開資訊、公開發表的演講與文章,都屬於這一類。

以下七題來自不同委託的訪談紀錄,已去除可辨識的細節。這份整理不構成法律意見,各地法規不同,實際個案請交由當地持牌律師確認。

問題一:可以找對手的離職員工聊聊嗎?

我們不做。離職員工多半簽有保密約定,他說出來的內容可能屬於營業秘密。即使他願意講,委託方拿到之後也難以證明自己不知情。

客戶通常接著問,那他自己發在社群上的公開貼文呢。公開貼文可以讀,但我們只記錄他公開寫了什麼,不私訊追問,也不把貼文內容當成對手的官方立場。在情報書裡,這類資料標為個人公開發言,可信度另外評等。

問題二:可以假裝成潛在客戶去要報價單嗎?

不可以。假扮身分索取資料,取得過程就建立在欺瞞上。這是我們最常拒絕的要求,也是客戶最不解的一條,因為業界很多人這樣做。

替代路徑有兩條。第一條是讀對手公開的價格頁、方案比較表與公開的標案得標資料。第二條是委託方若本來就是對手的真實客戶或曾經真實詢價,手上已有的文件可以由委託方自行判斷能否提供,並自行確認當初有沒有簽保密條款。我們不替委託方做這個判斷。

問題三:對手的會員專區內容,註冊一個帳號進去看算公開嗎?

要看註冊條件與使用條款。任何人都能免費註冊,條款也沒有禁止同業或禁止商業用途,這種情況我們會用真實身分註冊並閱讀,並在報告中寫明這段內容來自登入後頁面。

條款若寫明僅限客戶、禁止競爭者使用,或需要付費、需要審核資格,我們就不進去。這時候我們會把問題改寫,改問對手在公開頁面上如何描述會員專區的內容。描述本身就是訊號。

問題四:用程式大量抓取對手網站的資料可以嗎?

多數情況我們選擇不做,改用人工抽樣。許多網站的使用條款禁止自動化擷取,大量抓取還可能影響對方主機。即使技術上辦得到,取得方式也可能有爭議。

客戶會說,可是人工抽樣看得很少。確實少。所以我們在報告裡寫清楚抽樣範圍、抽樣日期與抽樣方法,並且只下樣本撐得起的結論。資料少而來源乾淨,比資料多而來源有疑慮更能用。

問題五:對手不小心公開的內部文件,撿到可以用嗎?

我們不用。搜尋引擎偶爾會索引到對手誤放的簡報或試算表。它在技術上公開了,但明顯不是對手有意公開的內容。

判斷方式是問一句話:對手的負責人看到這份資料出現在我們的報告裡,會認為這是他們公開過的東西嗎。答案是否定的,就不採用。我們會在工作紀錄裡記下曾經看到並決定排除,不保存檔案本身。

問題六:對手員工在公開活動的問答時間講的話可以引用嗎?

可以記錄,要標清楚情境。公開活動上的發言屬於公開來源,但口頭回答常比書面資料隨意,也可能只是個人看法。

  • 記錄活動名稱類型、日期與發言者的職務層級,不記錄姓名
  • 區分是預先準備的簡報內容,還是臨場回答
  • 註明我們是在場聽到、看公開錄影,還是讀到第三方轉述
  • 第三方轉述一律降一級可信度,並尋找原始錄影對照

若活動有聲明不得錄音或內容不對外,我們就不引用,即使我們人在現場。

問題七:這些都不能做,那情報書還剩下什麼可以寫?

剩下的比客戶預期的多。對手每天都在主動公開東西,只是散在很多地方,沒有人把時間對齊來看。情報書的工作是整理與判讀,不是挖秘密。

  1. 官網各頁面的改版紀錄與訊息變化
  2. 公開徵才內容的職務與技能要求變化
  3. 價格頁、方案頁與服務條款的版本差異
  4. 公開的政府登記、標案、認證與商標資料
  5. 公開的顧客評論,並依可信度分級
  6. 廣告平台公開的廣告檔案
  7. 對手高層公開發表的文章與演講

每一項單獨看都很平常。把七種來源放到同一條時間線上,矛盾與方向才會浮現。開工前的訪談最容易卡在這裡,客戶期待看到別人看不到的資料,我們能給的是別人沒有整理過的判斷。

除了這七題,還有哪些做法是我們一開始就會說明不做的?

訪談表的第一頁有一段固定文字,列出我們不做的事。寫在最前面,是因為這些要求常在專案中途才冒出來,那時候雙方都已經投入時間,拒絕起來很尷尬。先講清楚,對委託方也公平,他們可以在付款前決定這份報告是不是自己要的。

  • 不聯繫對手的現任或離職員工、供應商與客戶打聽內部資訊
  • 不以任何假身分與對手互動,包含假詢價、假應徵與假合作提案
  • 不購買來源不明的名單、資料庫或所謂的內部報告
  • 不使用外洩資料,即使該資料已在網路上流傳
  • 不追蹤或記錄對手員工的個人社群生活與私人資訊

最後一條偶爾會引起討論。有客戶認為創辦人的個人帳號也是公開的。我們的做法是只讀他以職務身分發表、與業務有關的內容,例如談產品方向的文章。他週末去了哪裡、家人是誰,和競業判斷無關,不讀也不記。

遇到無法判斷的灰色情況時,我們實際怎麼處理?

七題以外的新情況一直會出現。我們沒有辦法事先列完,所以內部用一個固定的處理順序。

  1. 先停下來,不取得、不下載、不保存該筆資料
  2. 寫下這筆資料是什麼、在哪裡看到、為什麼猶豫
  3. 用三個條件檢查:是否主動公開、是否需要隱瞞或繞過、是否違反使用條款
  4. 三個條件都通過才採用,任何一個存疑就列為不採用
  5. 把不採用的決定寫進報告的排除紀錄,讓委託方知道這裡有缺口

這個流程會讓某些專案慢下來,也會讓報告多出幾處空白。委託方有時會失望。但我們在訪談階段就會說,一份報告裡有誠實的空白,比有來路不明的精彩段落更能放心拿去開會。

什麼樣的委託不適合找只採公開來源的情報書?

委託方需要的答案只存在於對手內部時,這套做法不適用。例如對手下一季的確切上市日期、內部成本結構、尚未公布的合作對象。公開資料只能推出範圍與可能性,推不出確定的答案。

委託方若正處於訴訟、併購或其他需要法定調查程序的情境,也不適用。那些場合有專門的法律程序與專業人士,應由當地持牌律師主導。來源界線的任何灰色地帶,我們的原則是寧可不採,並把缺口誠實寫進報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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